信院发字〔2014〕2号
各单位:
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1号)、《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政法〔2013〕950号)和《信阳师范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信阳师范学院章程》制定工作于2013年7月启动。近一年来,在校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章程起草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已完成《信阳师范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根据我校章程建设工作方案,现决定面向全校公开征求对章程文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为切实做好征求意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充分认识《章程》制订对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大学章程建设知识和有关法律规章,为我校章程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广泛动员、精心安排,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生广泛参与、建言献策。
二、方法步骤
1.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见学校主页“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章程建设专题网”)和《大学章程建设知识问答》(见附件1)等内容,加深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2.结合学校及各单位实际,组织教职工生代表对《信阳师范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进行深入研讨,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3.各处级单位统一组织填写《lt;信阳师范学院章程gt;征求意见摘要表》(见附件3)。
4.鼓励并接收教职工生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意见报送
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lt;信阳师范学院章程gt;征求意见摘要表》报送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科(行政办公楼517室,电话:6391208),电子文档发至“xynufzghc@163.com”信箱;教职工生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用电子文档直接发至信箱,格式不限。
附件: 1.大学章程建设知识问答
信阳师范学院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