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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学术权力 推进教授治学

时间:2014-06-13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教授委员会制度作为一种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内部领导体制并不矛盾。这种体制能够较好地解决高校内部管理中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相互协调问题,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校长为首的行政系统负责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监督。形成了政治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三者有机耦合又相互制约与协调的高校内部权力运行机制。该制度设计来自鲁东大学党委书记毕宪顺教授的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已作为一种尝试在鲁东大学实施。

nbsp;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毫无疑问应当围绕这一总目标,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依法治校要求,实施教授治学,完善高校治理结构,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nbsp;   笔者所在的鲁东大学是一所具有80多年办学历史的地方综合性大学。近年来,在推进学校由行政本位向学术本位的转变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而这些尝试背后,是学校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本身的一些思考。

nbsp;   一条可行之道

nbsp;   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是高校管理和运行的根本制度,而建立以学术权力为主导的管理体制则是当前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方向。要达到此方向,建立教授委员会是一条可行道路。以成立教授委员会为切入点,改革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配置模式,逐步确立从行政权力为主导向学术权力为主导转变的管理理念和政策取向,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nbsp;   应该说,建立教授委员会是坚持以人为本,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学术进步的根本要求。高等教育发展史表明,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大学才会有长足的发展。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是人才培养,其根本属性是学术性,学术主导的办学体制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方向。教授掌握高深知识,是教学与科研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应当成为大学教学和学术研究的主体,教授委员会代表教授群体行使权力,是高校学术事务的真正主导力量。

nbsp;   两级分工合作

nbsp;   鲁东大学的教授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从成立层级上看,委员会采取校院两级形式。学校在学院(教学部)先期成立院教授委员会,其委员由全体教师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再由各学院(教学部)教授委员会推荐教授组成校教授委员会。

nbsp;   在具体分工上,学校教授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议。学院教授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校院两级教授委员会既保证了更多教授参与学院学术事务,又保证了教授对于学校重大学术事务的话语权。

nbsp;   高等教育学泰斗潘懋元曾经说过:(高校)去行政化不是不要行政管理,而是不要将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建立教授委员会,充分发挥教授在学校管理,特别是学术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是对行政权力的平衡与协调。

nbsp;   一方面,校教授委员会决策的事项由学校行政系统负责实施;学院教授委员会决策的事项,由学院行政系统负责实施。行政部门实施教授委员会的决议,充分保证了学术权力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严格限制教授委员会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比例,使教授委员会更有利于促进学校决策更加符合学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形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的治理格局,为学校学术发展提供根本的保障。

nbsp;   三重管理新貌

nbsp;   根据《鲁东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规定的教授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和产生程序,学校首届教授委员会由49人组成。教授委员会制度运行以来,学校管理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nbsp;   一是学校的学术事务不再是行政权力为主导,而是教授为主导。为了将教授委员会与各学术组织有机融合在一起,使之协调有序地履行职责,学校以教授委员会委员为主体,设立新的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学校的学术事务交由学术机构审议和审定,这样既尊重了原来专项事务的议事模式,又充分保障了教授群体在学术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nbsp;   二是学院教授委员会切实担当起了学术事务决策和咨询重任。各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以来,在学科专业建设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学术事务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奖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方面,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更优的学术成果和人才推荐出来,学院层面的学术权力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加强。

三是在学院层面不再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学院的学术事务全部交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审议和审定,实现了校、院两级教授委员会的相互贯通和学术管理的相互衔接,保障了一线教师对于学校改革发展和学术事务的话语权,充分发挥了教授在学院教学、学术研究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 谭国臣。摘自《中国科学报》,2014年06月12日。